购买的二手车竟为事故车,如何预防与维权?

来源:未知

不久前家住竞秀区的李女士花费15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车,后发现该车竟为事故车,多次前往车行沟通,最终车行愿以12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车,李女士认为自己才买了几天,一下子就损失3万元,故不同意车行的提议。来到我所希望通过法律的渠道获得帮助。
我所了解李女士的情况后,特指派我所张嘉澍律师进行接待。我所张嘉澍律师表示,首先,车行作为车辆的销售方,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车辆信息,其中包含的就有车辆的实际状况、是否出现过事故等情况,车行在与李女士签订的购车合同中明确写明了该车并未发生过事故,后李女士在购车过程中发现该车系事故车辆,车行的行为构成“欺诈”。其次,车行的行为给李女士造成了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温馨小提示:
1.近几年,消费者购车案件显著增加,消费者在购车环节常常处于劣势地位,除了较为明显的外观问题外,消费者无法细致的对车辆进行实质检验导致消费者的权益时常受到侵害。我们在购车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确认车辆的基本信息,不要掉入商家的饥饿营销陷阱。   

2.在购买车辆等商品时,保留好买卖合同、发票、转账记录,同时对商品的外表、基本事项进行确认,以防落入欺诈圈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合理消费、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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